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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事实租赁合同(01/18)

民法典事实租赁合同

民法典事实租赁合同

 最佳答案:

      # 民法典中的事实租赁合同

      在《民法典》中,虽然没有明确提到“事实租赁合同”这一术语,但我们可以从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中推导出其含义。事实租赁合同通常指的是双方当事人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,但通过实际行为形成了租赁关系。

      租赁合同的基本定义

     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,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、收益,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。这意味着,即使没有书面合同,只要双方的行为符合这一定义,就可以认定为租赁合同关系。

      租赁合同的形式要求

      《民法典》规定,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未采用书面形式的,视为不定期租赁。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且没有书面合同,那么这种租赁关系将被视为不定期租赁,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,但需提前通知对方。

      事实租赁合同的效力

      尽管没有书面合同,但事实租赁合同仍然受到法律保护。只要双方的行为符合租赁合同的定义,并且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这种租赁关系就是有效的。

      解除租赁合同

      如果当事人对解除租赁合同有争议,可以通过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由法院进行审理。

      总结

      事实租赁合同虽然没有书面形式,但只要双方的行为符合租赁合同的定义,这种租赁关系就是有效的。对于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事实租赁合同,将被视为不定期租赁,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,但需提前通知对方。如果对解除合同有争议,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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